close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台中防酒駕條例 2送議會

酒醉駕車害人害己,台中市政府去年制定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,規定酒醉駕車,依中央裁罰基準兩倍處罰,同車乘客沒有勸阻,連坐罰一萬元,罰則堪稱全國最重,但議會沒有通過。交通局決定重新提案,昨(十四)日獲得市政會議討論通過,將二度送議會立法。希望藉由重罰和其他配套措施,約束酒駕者,減少悲劇發生。台中市府交通局指出,台中市酒駕防制自治條例草案,依中央裁罰基準兩倍處罰,例如小型車駕駛酒精濃度超零點二五毫克、未滿零點四毫克,中央罰則一萬九千五百元,台中市則加重處罰三萬九千元,最高不超過九萬元。同時台中酒駕條例首創連坐處罰,同車乘客未勸阻酒醉駕駛者,將罰款一萬元,販賣含酒精飲料的特種行業、經台中市交通局公告的特定行業,應設置代客叫車告示牌,未設置者也罰款一萬元。草案也規定,違規酒駕後,駕駛得接受交通講習後,才能領回查扣的汽機車。汽車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,明知駕駛人有喝酒,應禁止酒後駕車,一旦被查獲,將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。市府希望藉由罰金之外的配套措施,約束酒駕者,不要貿然觸法,減少悲劇發生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車貸嘉義新港車貸o苗栗個人信貸o.c汽車貸款利率和整合多家機車借款條件比較om/台中防酒駕條例-2送議會-160000796.html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utbreakmgle2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